國家對地熱資源開發利用有什么政策
1.加強對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劃和指導國家政府礦產資源相關部門應當盡快完成全國地熱資源評價與規劃,摸清全國地熱資源家底,制定科學的短、中、長期地熱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切實按照規劃要求利用資源,杜絕盲目、無序的地熱資源開發,防止資源迅速枯竭和環境地質災害發生,真正做到地熱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在地熱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政府應當加大對開發利用企業的指導,推動新技術和梯級利用模式的應用,提高利用效率,獲得更高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
2.制定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法律法規在地熱產業高速發展的大背景下,我國已經出現由于地熱法律法規不健全而盲目開發導致的地質災害和環保等問題,制定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已經迫在眉睫。國家政府需盡快組織相關部門制定專門的地熱相關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理清熱行政管理關系,明確各方的權利、責任、義務及監管和懲罰措施,促進地熱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3.提高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技術水平在地熱資源勘探開發利用和保護過程涉及到多項關鍵技術,包括勘探、評價、發電、設備除垢、梯級利用、干熱巖利用、地源熱泵等技術,但地熱技術研發具有投資大、風險高等特點,單個企業難以投入到地熱技術研發中。因此國家需通過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國際合作、政企聯合、優惠政策等方式促進地熱新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提高整個產業的技術水平。
4.加強地熱企業的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應加強對地熱企業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大力推進地熱產業化、規;;要不斷完善地熱資源勘查的探礦和開發的礦業權管理辦法,保證地熱資源開發合理化、秩序化,加強對地熱開發市場的監管;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科學開發利用地熱資源;加強對地熱企業回灌、熱污染等環境保護問題的監督;建立全國性的地下熱水資源監測系統,
防止個別企業濫采地熱水造成地質災害;結合各地地熱資源利用實際建立地熱示范工程,通過新技術應用示范、梯級利用示范等促進地熱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